呵呵.. 又是验收的时刻,其实不用什么写,我应该用回我上一次的POST就好了嘛~因为没减到啊!哈哈哈!
嗯,我还敢笑HOR?呵呵!其实减了1KG的,可是前几天又拼命吃而不运动,所以又胖了,嗯,蕃薯也懒得理我了,看到我吃也不管了,因为我把它当耳边风,嘻嘻!
可是我有个小发现,那就是三年前我买的两件POOH T-SHIRT 可以穿了咯!很开心,立刻把那T-SHIRT洗一洗,打算下次穿!原来我有很多衣服都是新的耶,买了两三年了,价钱表都还没撕掉的哦,有够浪费了,所以我希望能尽快派上用场!
嗯,其实我有个想法,我是希望在八月八号(我跟蕃薯的一周年纪念)能够穿回我刚跟他拍拖穿的衣服和去第一次约会的地方,问题是呢,那时我只有57KG(我知道也是很重啦,对我来说是最轻了的啦 :P),现在的我是65KG,就算到八月八号减了两三KG,也都是62或63KG,你们认为我可以穿回吗?只怕当天蕃薯丢我回家,因为他不愿意带一个肉粽子老婆出街啊!XL身材要穿M码的衣服,你以为是端午节咩??如果他真的那样对我说,他一定会死得很难看,哈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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